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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普法宣传 《每日一条》 20240618
来源:   发布于:2024/6/18 10:48:10   点击:
《民事诉讼法》司法解释
第二百三十七条 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,原告申请撤诉,人民法院在准许原告撤诉后,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,原案原告、被告作为另案被告,诉讼继续进行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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