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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普法宣传 《每日一条》 20240927
来源:   发布于:2024/9/27 10:34:32   点击:
《民事诉讼法》司法解释
  第三百一十条  对案外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,人民法院经审理,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:
  (一)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,判决不得执行该执行标的;
  (二)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,判决驳回诉讼请求。
  案外人同时提出确认其权利的诉讼请求的,人民法院可以在判决中一并作出裁判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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