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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普法宣传 《每日一条》 20240516
来源:   发布于:2024/5/16 8:55:29   点击:
《民事诉讼法》司法解释
  第二百一十五条 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,当事人在书面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,或者在发生纠纷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,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,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,其坚持起诉的,裁定不予受理,但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不成立、无效、失效、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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