孙先生:我父亲是铁路工人,去年去世,留下一套公房,只有使用权,没有所有权。我母亲健在,她也同意将房屋给我,但我两个哥哥不同意。我想知道:公房使用权能否继承?。
江苏帝伊律师事务所张玉龙律师:根据《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》,承租住宅用房的,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,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愿意继续履行原契约的,可以办理更名手续。但公房使用权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,目前尚有争议。不同的法院作出的判决也各不相同。。